为加强保安队伍职业化、正规化建设,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形象,根据《福建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》和中国保安协会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保安阶级评定范围和要求
评定保安阶级的人员,必须属于经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内部保安组织的保安员。
保安阶级评定的基本要求是:保安人员热爱祖国,热爱保安事业,遵纪守法,具有《福建省保安员资格证》,掌握基本保安知识及技能。
二、保安阶级和肩章标志
保安阶级按保安员工作年限,共分四级,即保安员、三级保安员、二级保安员、一级保安员,具体是:
(一)保安员:参加工作一年以下,肩章无标志;
(二)三级保安员:工作一年以上,三年以下,肩章标志为一条杠;
(三)二级保安员:工作三年以上,五年以下,肩章标志为二条杠。
(四)一级保安员:工作五年以上,肩章标志为三条杠。
担任职务的保安员,须具有三级以上阶级,并在阶级标志的基础上加注职务标志,一颗星为保安小队长(班、组长),二颗星为保安中队长,三颗星为保安大队长。在校保安学员的肩章同保安员的肩章。
三、保安阶级评定单位
(一)各保安服务公司负责公司内部保安员的保安阶级评定工作,对提前晋级、职务保安阶级的评定须报公安机关备案。
(二)设区市城区的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员的保安阶级评定工作,由设区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负责,也可委托保安服务公司负责;县、市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员的保安阶级评定由县、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或委托保安服务公司负责。
(三)省级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省级单位内部保安组织(含其条管理系统)保安员的保安阶级评定工作,对提前晋级、职务保安阶级的评定须报省公安厅治安巡警总队备案。
四、保安阶级管理
(一)保安阶级是区分保安员等级的重要标志,是增强保安员荣誉感、责任感和进取精神的重要措施,有一定的严肃性。要严格把关,实事求是,不得弄虚作假。评定保安阶级的保安员可享受相应保安阶级等级工资,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决定。
(二)中专文化程度的保安员,首次保安阶级评定为三级;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保安员,首次保安阶级评定为二级;受省、市级表彰的保安员,保安阶级可提前晋级。评定职务保安阶级,保安员须参加保安工作一年以上,具有保安院校毕业文凭或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专业培训结业证书。
(三)授予保安员保安阶级须在《福建省保安员资格证》备注栏注明,以便纠察时查验。保安员调离、辞职或被辞退、开除的,保安阶级标志应收回。
(四)要经常性整顿保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和仪容风纪,坚决清理不合格人员。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保安员,可根据情况提前晋级,对工作表现不好的保安员,应当延期晋级或予以降级。
(五)各级治安部门是保安阶级主管部门,要加强管理,经常性开展纠察活动,严禁非法配戴保安阶级标志。对超范围评定的,按照《福建省保安服务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以非法使用保安标志规定处罚。
(六)各保安阶级 评定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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